公告动态: 2023/10/17 浏览人次: 1202
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要求,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提升,睢宁县人民法院决定委托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务派遣司法辅助人员与司法辅助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司法辅助人员6名(不限性别),岗位代码001;
2.司法辅助警察4名(限男性),岗位代码002。
二、工作岗位
1.司法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工作;协助执行等工作。
2.司法辅助警察: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司法安全及其他有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从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的;
(7)存在不适合法院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报考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法律类专业)及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司法辅助警察岗位报考条件
1.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1月1日至2005年10月31日之间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部队退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学历),身高170厘米以上;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驾驶证),能熟练驾驶所持驾驶证的准驾车型,并且在近两年内无交通责任事故,无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及以上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登陆“睢宁e就业人才网” (http://www.snejob.com/)“公开招考--报名窗口”栏报名,亦可登陆江苏省睢宁县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nrs.berryinfo.cn/)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9:00-10月23日17:00。
(三)网上确认
1.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2.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于30k且不超过200k,像素≧300×215)。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10月25日9:00至10月26日24:00内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或体能测试资格,请各位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1。
2.考生必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发现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成绩、聘用资格。
五、考试
司法辅助人员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司法辅助警察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法律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
2.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布。
(二)体能测试
报考辅警岗位需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体能测试准考证》。着运动装、运动鞋。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结合县法院考试录用司法辅助警察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测试项目:
1000米跑、10米×4往返回跑、立定跳远、俯卧撑。
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司法辅助人员岗位: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辅警岗位:体能测试结束后,划定体能测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体能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被确定具有面试资格的考生,持《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4.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
司法辅助人员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辅警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示。
7.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考察
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将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招聘实行全程公开,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将在睢宁e就业人才网(https://www.snejob.com/)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安排试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被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办理入职相关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法院统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以及未按要求及时报到、不服从工作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合格人员工资待遇为不低于1.2倍睢宁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每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等权利和履职物质保障。
2.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拟聘用人员负责协商解决。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执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九、其他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
县法院:0516—80389013
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0516-67766859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516-67031961
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睢宁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附件1:《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2:《2023年睢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